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開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篩查的通告
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開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篩查的通告
(2022年162號)
為進一步消除社會隱匿傳播風險,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于11月29日在主城8區開展重點人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篩查工作,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樣對象
(一)5天內有陽性病例小區的居民;5天內無病例小區居民不參加檢測。
(二)按照國家規定頻次應開展檢測的集中隔離人員、居家隔離人員、居家健康監測人員。
二、采樣時間
11月29日10:00前完成需要參加檢測居民的采樣工作。
三、采樣地點
有病例小區在小區內設點;按照國家規定頻次應開展檢測的集中隔離人員、居家隔離人員、居家健康監測人員上門采檢。
四、特別告知
(一)近2個月內出院、出艙的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參加本輪核酸混管采樣;7天內出院、出艙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如需核酸檢測請務必聯系社區安排進行單人單管采樣。
(二)請需要參加檢測居民積極配合采樣工作人員做好樣本采集工作。對未按要求參加當日核酸篩查造成疫情傳播的居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三)請需要參加檢測居民根據社區(村)組織安排,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有序前往指定采樣點進行采樣,以確保需要核酸篩查居民不漏一戶一人。有智能手機人員現場出示“鄭好辦”APP中的核酸檢測登記二維碼(或鄭好碼),無智能手機人員可使用紙質核酸檢測登記二維碼(或鄭好碼)。
(四)請居民在參加采樣期間做好個人防護,全程規范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主動接受體溫檢測,并保持2米間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談,按照現場工作人員指引有序完成采樣工作,自覺維護現場秩序。
(五)接種新冠病毒疫苗未超過48小時人員不參加檢測,必須及時向社區(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提供證明并做好登記。
(六)天氣寒冷,請參與核酸采樣的市民及時添加衣物,注意保暖防寒。
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來源:鄭州發布)